🔥113學年度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碩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3年8月1日 (口試截止日期:114年1月31日)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4年2月1日 (口試截止日期:114年7月31日)
當學期結束至次學期開學註冊日前,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必須先完成提前註冊手續。
提前註冊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下載填寫,並依序完成 表單各欄位所需程序。
「畢業論文格式」暨相關畢業須知請至註冊組網頁查閱。
學位考試申請資格與流程說明:
- 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校訂必修課程「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 修課畢業學分數及科目是否符合畢業規定資格、以及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本系各組專業領域。
- 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三門必修課查核表,是否已繳交至系辦公室。
- 請同學備妥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
- 請同學與指導教授討論並安排學位考試:考試委員3人,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但不得 為主持人,主持人由出席委員互推舉之;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教授)以外之考試委員且考試委員中應至少有1人為校外委員。
- 請同學確定口試日期與口試委員名單並預借口試場地後,請於在口試舉行日期二週前,進入「校務資訊系統」⇒ 研究生學位考試 ⇒ 進行學位考試登錄作業。
- 請同學完成學位考試登錄作業後,請務必儘速繳交畢業口試相關表格(註)即可。
簡易流程
- 決定畢業口試日期及口試委員,口試委員以三位為上限(含指導教授)。 (若有共同指導教授,則須聘請四位口試委員)
- 口試地點,口試會議室由系辦統一安排預借。
- 學生需要於口試前一週,將下列文件(1-3由校務資訊系統下載交至系辦):
(1) 推薦書一份 (口試當天再簽) (2) 審定書一份 (口試當天再簽)
(3)口試評分表(每位口試委員各一份) (4) 碩士班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
(5) 口試委員聘函(請自行寄給口試委員)
(6) 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一份(口試當天交指導教授簽名)
(7) 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 - 口試當天由老師或學生來系辦領取口試費、交通費及相關表格。
口試完畢後,將下列文件交回系辦:
(1) 審定書影本一份(正本裝訂在論文上) (2) 口試評分表(成績上不可簽名)
(3)碩士班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
(4) 論文審查、口試、交通費印領清冊等相關表格
(5) 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存成pdf檔,檔名:學號_姓名_Turnitin.pdf 寄給系辦莊小姐)
(6) 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掃描存成pdf檔,檔名:學號_姓名_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pdf 寄給系辦莊小姐)
口試委員
以三位為上限(含指導教授),若有共同指導教授必須要有四位口試委員。
1. 口試委員的餐費,每位口試委員以150元一個便當為準 (口試時間為中午11點及 下午5點口試者
,系上方可補助口試餐費,統一發票開立統編為: 46804804清華大學)
2. 學校只有支付 3 位口試委員(含指導教授)的口試費及交通費,如果您要請 3 位以上的口試委員
,第 4 位以後的口試費及交通費,需從計畫扣款。
畢業日期:皆為口試日期當月的最後一日。
(如:在 5月份任何一天口試,畢業證書的日期皆為 5/31,以此類推)
註:
1. 相關表格請至校務資訊系統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填寫,經審核後,再將表格列印繳交至系辦莊
小姐。
2. 相關表格的論文題目必須有中文及英文題目。
3. 口試委員聘函上必須載明口試地點,口試地點由系辦統一安排。
4. 口試委員聘函上的經歷欄,請填口試委員現在任職的單位,聘函由學生寄給口試委員,寄到現職單位。
5. 口試委員名冊上指導教授的姓名左上角須打 * 。
6.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系辦莊小姐,分機:31218,e-mail:Meiling@cs.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