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工系113學年度第二次辦理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及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申請公告-114/3/7(五)截止
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113學年度第二次辦理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 及 碩士班研究生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申請公告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7 日 (星期五) 止。
承辦人員:資工系辦 林庭薇小姐,分機31220,ltwei@cs.nthu.edu.tw 。
申請條件:
學逕博 |
本校學士班應屆畢業生,至申請時學士班歷年學業總成績在全班排名前30%,並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教授2人以上推薦。 其餘詳見 本校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網址: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12-1211-1823.php?Lang=zh-tw |
碩逕博 |
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註),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教授二人以上推薦,得申請於原系、所或他系、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其餘詳見 本校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 網址: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p/412-1211-1838.php?Lang=zh-tw |
表格下載 |
申請書請依據申請身分至以上對應之註冊組網頁下載。 |
註:
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是指 於入學學期時修業滿1年以上 即可提出申請。
申請期程 |
入學學期 |
碩士班可申請年級 |
113學年度第2次 |
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9月) |
113學年度第1學期(113/9月)及 之前入學之學生(不含休學) |
繳交文件(所有文件請繳交紙本正本至系辦給林庭薇小姐):
類別 |
繳交文件 |
學逕博 |
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 二、大學部歷年成績單1份。 三、教授推薦函2封以上(註)。( 格式自訂 ) 四、研究心得及計畫1份。( 格式自訂 ) |
碩逕博 |
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 二、大學部 及 碩士班 歷年成績單各1份。 三、教授推薦函2封以上(註)。( 格式自訂 ) 四、研究心得及計畫1份。( 格式自訂 ) |
註:
教授推薦函請申請人與推薦人討論,係由教授直接彌封好轉由申請人繳交系辦;
或者教授直接將推薦信email(請以pdf檔提供)寄至承辦人信箱ltwei@cs.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