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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國內藝術大學交換(含上、下學期)即日起開放申請

 

一、 本案對象含 清華學籍之 大學部、研究所學生, 各校 選送 名額請參考 【 附件 1 】 。
二、 北藝大 部分 ,已於 2016 年 3 月簽訂 新 協議,名額改為每學期互惠生 5 名,自費生 5 名 。 甄 選 時 將 優先 選 派 每學期互惠生 5 名,

未獲 互惠資格 同 學,如勾選「願意自費前往」, 再 以自費生 身份 派出 。自費生 除 繳交 本 校學雜費 外,需另依規定繳交北藝大學分費等相關 費 用 ,敬請提醒同學留意 。 自費生收費標準詳見 【 附件 2 】 。

三、 政治大學自 1 11 學年起 改為台聯大全時選讀申請, 該校不列入 本案 國內交流申請。
四、 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
2. 學習計畫 不限格式,不超過 5 頁 A4 為原則 )
3. 歷年成績單 正本
4. 推薦信 1 封 格式不限, 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 碩博生可免附
6. 其他助審資料
(如作品 集 、演奏影片檔等, 請 另燒成光碟或存至隨身碟 提交 申請藝術大學 建議附上)
五、 11 4 學年度申請案 系上初審截止日期為3月21日 逾期不候,請繳交至大學部承辦人。
六、 網站相關資訊:
http://exten.site.nthu.edu.tw/p/412 1213 7317.php?Lang=zh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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