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工系暨資應所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直升博士班) 申請公告--申請期限延長至7/25(一)
國立清華大學 資工系暨資應所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直升博士班) 申請公告
延長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05年7月25日 (星期一) 止。
承辦人員:資工系辦 詹凱雲小姐,分機31220,kaiyun@cs.nthu.edu.tw 。
資應所辦 黃淑貞小姐,分機42976,sjhuang@cs.nthu.edu.tw 。
申請條件: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成績優異並具有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教授二人以上推薦,得申請於原系、所或他系、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其餘詳見 碩士班研究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http://www.cs.nthu.edu.tw/
繳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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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系所 |
繳交文件 |
收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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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申請 資工系 |
一、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 二、大學部 及 碩士班 歷年成績單各1份。 三、教授推薦函2封以上。( 格式自訂 ) 四、研究心得及計畫1份。( 格式自訂 ) 五、申請系所確認單1份。 |
資工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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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申請 資應所 |
一、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 二、大學部 及 碩士班 歷年成績單各1份。 三、教授推薦函2封以上。( 格式自訂 ) 四、研究心得及計畫1份。( 格式自訂 ) 五、申請系所確認單1份。 |
資應所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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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申請 資工+資應 |
一、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資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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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應所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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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碩士班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資工系) 二、大學部 及 碩士班 歷年成績單各1份。 三、教授推薦函2封以上。( 格式自訂 ) 四、研究心得及計畫1份。( 格式自訂 ) 五、申請系所確認單1份。 |
資工系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