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台灣聯大交換學生計畫【第二次申請】」(系辦申請截止日期:7/30)
107學年度【學生出國交換】計畫公告(II)
台灣聯大學生出國交換計畫的申請學校總表(學期交換)
|
交換型式 |
學校名稱 |
合約名額 |
申請生科系限制 |
入學申請條件 |
備 註 |
|
學 期 交 換 |
瑞士伯恩大學 |
2 |
大學部主要以德文授課;碩士班有較多的英文課程選擇 |
TOEFL 90 IELTS 7 |
|
|
香港中文大學 (新亞書院) |
2 |
香港中文大學所屬學院之科系 |
TOEFL 71 IELTS 6 |
教育學院、醫學院、法律學院、工商管理碩士課程不接受交換生 |
|
|
香港城市大學 (能源和環境學院) |
3 |
能源和環境學院之科系 |
TOEFL 79 或 IELTS 6.5 |
此名額為參考,實際名額須扣除暑期交換名額合併計算 |
|
|
香港城市大學 (科學和工程學院) |
2 |
科學和工程學院之科系 |
|||
|
其 他 |
澳洲新威爾斯 大學 UNSW |
8 |
理學院和工學院相關科系 |
GPA 3.2和 TOEFL 80或IELTS 6.0 |
【3+1+2】付費的交換,適合有意願到澳洲升造求學者 |
|
澳洲國立大學 ANU |
10 |
|
GPA 3.0 和 TOEFL 80或IELTS 6.5 |
以付費的方式,交換1學年或是1學期 |
- 參加對象 :台灣聯大學生 (在交換期間須具備台灣聯大四校的學籍)
- 學期交換: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和碩士班學生
- 其他:UNSW-大學部三年級學生/ANU-大學部二年級以上的學生
- 交換時間 : 107學年第二學期(2019/1-6)
- 收件日期 : 清大國際學生組收件截止日為107年8月9日止,各所屬院系收件時間請洽詢所屬單位,並依照教學單位公告時間完成繳交。
- 申請條件 : 1.前一學年(前兩學期)平均成績達GPA3.0(UNSW為GPA3.2)
或是B;
2. TOFEL成績或是IELTS成績(英文成績依各校而不同)
五、審查流程 : 校內初審 : 依各校的審查辦法和報名方式辦理
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審查 : 由各校審查結果,選出推薦學生名單,再經由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審查,選出優秀同學,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將推薦名單送至海外各校,海外各校保有最後錄取決定權。
六、補助辦法 : 依據各校獎助學生出國的辦法,補助金額依各個學校的規定辦理。
- 報名相關資料:
- 申請表(如附件) +審查表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黏貼申請表中的指定頁面)
- 護照影本,照片頁(黏貼在申請表中的指定頁面)
- 出國研修計畫書(如附件)
- 履歷表C.V.
- 教授英文推薦函乙封
- 英文版成績單
- 托福成績TOFEL或是雅思IELTS成績
- 其他有利審查的證明文件
八、報名方式 : 每種交換方式限填寫一份報名表。請於7/30(一)截止日前繳交一式兩份(共兩份)紙本申請件至所屬系所(依照報名資料文件排序)。
九、承辦人員資料:
- 國立清華大學: 03-5715131
港澳-高小姐 mhkao@mx.nthu.edu.tw
其他-陳小姐 hsjchen@mx.nth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