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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學士班畢業生』學位服團體借用公告

110學年度『學士班畢業生』學位服團體借用公告

借用注意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始可申請,每人僅可借用一次,請勿替他人借用。

    二如遇尺寸數量不足者,將依剩餘尺寸庫存量供給。

    請妥善使用學位袍服(包含帽子、長袍及披肩),應負善良保管之責,如有遺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

團體借用-學士(應屆畢業生-未離校)

借用流程

 

 

校務資訊系統路徑

辦理地點

備註

申請

3/7-3/18

00:00-23:59

校務資訊系統/袍服借用申請/團體借用

1.畢業生請於左列規定時間內自行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申請

2.未於規定期限申請者無法借用

繳費

3/28 (一)

依畢代公告

水木洗衣部

1.借用學位袍服須繳交使用及清洗費,士服 100 元/套

2.請畢代統一收取清潔費後至水木洗衣部繳費並領取收據(請妥善保存)。

3.已完成登記借用的同學,請務必完成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借用。

領用

5/19(三)

10:30-11:00

學位袍服庫房(綜二B1)

請各班畢代統一領取後發放(請帶收據)

歸還

6/1-6/30

09:30-18:00

水木洗衣部

1.一律「個別歸還」至水木洗衣部。(請帶學生證)

2.逾期歸還需繳納罰金每日50

參、具體『借用注意事項、費用說明、遺失、損壞及賠償」內容,請參考保管組網頁:http://property.site.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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