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學士班畢業生』學位服團體借用公告
110學年度『學士班畢業生』學位服團體借用公告
壹、借用注意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始可申請,每人僅可借用一次,請勿替他人借用。
二、如遇尺寸數量不足者,將依剩餘尺寸庫存量供給。
三、請妥善使用學位袍服(包含帽子、長袍及披肩),應負善良保管之責,如有遺失、損壞者應負賠償之責。
貳、團體借用-學士(應屆畢業生-未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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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流程 |
日 期 |
時 間 |
校務資訊系統路徑 辦理地點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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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
3/7-3/18 |
00:00-23:59 |
校務資訊系統/袍服借用申請/團體借用 |
1.畢業生請於左列規定時間內,自行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申請。 2.未於規定期限申請者無法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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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 |
3/28 (一) |
依畢代公告 |
水木洗衣部 |
1.借用學位袍服須繳交使用及清洗費,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