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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臺南藝術大學學生交流案開放申請至5/18(三)日止

本校與臺北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已簽訂學生交流協議,100學年度上學期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518截止,請有意申請同學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申請文件交至系辦。

 

一、 本案對象含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選送各校之交換生每學期以10名為限。

二、基本資料表與監護人同意書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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