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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下金門大學交換生申請

  

1001117日 推廣教育組

 

主旨:本校與國立金門大學已簽訂學生交流協議,100學年度下學期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25截止。

說明:

一、 本案對象含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選送各校之交換生每學期以10為限。

二、 申請件須先經學系初審,系截止收件日期:100/12/05

三、  申請表格如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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