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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下學期赴臺北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金門大學交流申請至10/16(三)止

一、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選送各校之交換生每學期以10名為限(本次申請不含政治大學)。

二、本次無舉辦說明會,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詢問本案聯絡人。

三、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藝大或金門大),隨信附件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3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隨信附件

    6. 其他助審資料(如作品、演奏影片檔等,無則免附)

四、102學年度下學期申請自即日起開始,資工系之截止日期為1021016日(星期三)17:00,逾期不候。

四、本案聯絡人:推廣組宋旻晏,分機:35137

     E-MAILmysung@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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