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下學期赴臺北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金門大學交流申請至10/16(三)止
一、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
二、本次無舉辦說明會,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詢問本案聯絡人。
三、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藝大或金門大),隨信附件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3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封(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隨信附件
6. 其他助審資料(如作品、演奏影片檔等,無則免附)
四、102學年度下學期申請自即日起開始,資工系之截止日期為1
四、本案聯絡人:推廣組宋旻晏,分機:35137。
E-MAIL:mysung@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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