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奇美獎優秀論文選拔賽-2010/8/27(五) 報名截止
一、競賽宗旨
為鼓勵全國各大學院所學生積極從事影像顯示研究,並培養下一代相關領域研發人才,由奇美電子特別舉辦影像顯示科技相關之優秀碩士論文選拔,以獎勵學生對影像顯示技術與產業研究之投入,並鼓勵學為所用、進而挑戰影像顯示產業研發與製造的限制。本競賽透過優秀論文選拔,進行學界與業界間技術與實務經驗的交流,並傳達奇美電子「創新研發、技術自主」的精神。
二、論文主題
論文主題需與顯示器技術、製程、材料、產品應用等相關,含括但不受限於下列領域:
1. Emissive Displays: OLED, LED and Backlight, Plasma Displays, Field Emission Displays, EL Displays,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for Emissive Displays.
2. Non-Emissive Display: Passive Matrix LCD, Active Matrix LCD, Electronic paper, LC Science and Technologies, LCD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Other Non-Emissive Displays.
3 Others: Microdisplays; 3D Displays; Flexible Display, Large-Area and Projection Displays; Display electronics; Display measurement; Display manufacturing; Display systems and Applications.
三、參與資格
全國各大學院所之97與98學年度(包含2009年已畢業及2010年預計畢業)碩士班畢業生,惟參與過2009年奇美獎之參賽者除外;若為9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則需完成論文口試方可參加。參賽者需經其所屬系所或指導教授推薦,各系所推薦數最多以15篇為限。
四、報名日期
99年6月1日(二)起,至99年8月27日(五)止。
五、競賽時程
(一)第一階段評比
1. 參與資格:完成報名程序,並通過資格審查之論文作者。
2. 評比時間:99年9月6日(一)~99年9月17日(五)
3. 評比方式:奇美電子就通過資格審查之論文全文進行書面審查。
4. 評比結果:預計錄取20篇論文全文,並於99年9月20日(一)於2010奇美獎網站(http://www.cmiclub.com.tw)公佈結果,進入第二階段評比之參賽者需於99年9月24日(五)前繳交第二階段評比使用之簡報檔案。
(二)第二階段評比
1. 參與資格:通過第一階段評比之論文作者。
2. 評比時間:99年9月28日(二)~99年9月29日(三)
3. 評比方式:由符合參賽資格之論文作者至奇美電子就論文內容進行口頭簡報。
4. 頒獎:預計錄取四類獎項(詳見「八、獎項」),並以研討會形式進行頒獎與得獎論文發表,頒獎型態、時間與地點將另行通知。
六、評審委員
1. 第一階段評比:由總召集人召集資格審查委員3人(含總召集人)、奇美電子推派3人擔任評審。
2. 第二階段評比:由總召集人召集簡報審查委員3人(含總召集人)、奇美電子推派3人擔任評審。
七、評比標準
1. 論文架構:包含文字敘述的完整度、架構邏輯的嚴謹性、研究方法與步驟的適切性與參考文獻是否確實、豐富。
2. 創新性:包含研究內容與架構邏輯的創新性。
3. 技術性:包含技術與專利價值。
4. 應用價值:例如提昇良率、降低成本、改善顯示效能、輕量化與縮小體積、節省能源等。
5. 論文發表:包含口語表達技巧、時間掌控、簡報內容準備與是否能合理回答評審提問等。
6. 若有特殊之成果者,例如有助於環保公益(Green engineering or environmental hazard reducing)或友善身心障礙使用者(User friendly for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等,請另外說明。
八、獎項
1. 本競賽預計提供以下4類獎項:
(1) 首獎1名,20萬元研發獎助金(學生與指導教授各獲10萬元研發獎助金);
(2) 優等獎1名,10萬元研發獎助金(學生與指導教授各獲5萬元研發獎助金);
(3) 評審團特別獎3名,各頒發5萬元研發獎助金(學生獲3萬元研發獎助金;指導教授獲2萬元研發獎助金);
(4) 佳作5名,各頒發2萬元研發獎助金(得獎之學生與指導教授各獲1萬元研發獎助金)。
2. 奇美電子得視參賽情形與評審決定,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利。
九、權利義務
參賽者務必遵守下列參賽義務,若經奇美電子認定有違反之虞,奇美電子有權予以解除參賽資格,若已獲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與獎狀,參賽者應無異議。
(一)參賽者於撰寫論文期間,若有涉及其他公司權利義務之合約者不得參加。
(二)參賽者報名資料若查有不實者,奇美電子可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
(三)論文全文需匿名處理,全文中請勿出現參賽者姓名、學校、系所及指導教授姓名等資訊,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四)參賽作品須具有原創性並為參賽者個人之著作。參賽者對參賽作品須負智慧財產權上之責任;若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者,除取消其得獎頭銜及追回獎金外,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參賽作品於參賽前已提出申請或參賽後若有意申請專利等相關事宜,應於報名前或事件發生前主動告知奇美電子聯絡窗口。
(六)參賽成員得參與奇美電子研發替代役、暑期實習、獎學金補助及其他相關獎助計劃之甄選機會。
(七)獲獎者同意奇美電子得將其獲獎作品集結成册並公開發行。
十、其他
(一)若有未盡事宜,或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奇美電子將視實際狀況調整時程,並保留修正競賽規定之權利,並將公布於2010奇美獎網站(http://www.cmiclub.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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