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碩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110學年度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碩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0年8月1日 (口試截止日期:111年1月31日)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1年2月1日 (口試截止日期:111年7月31日)
▶當學期結束至次學期開學註冊日前,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必須先完成提前
註冊手續。提前註冊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 下載填寫,並依序完成
表單各欄位所需程序。
▶「畢業論文格式」暨相關畢業須知請至註冊組網頁查閱。
學位考試申請資格與流程說明:
1、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校訂必修課程「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2、修課畢業學分數及科目是否符合畢業規定資格、以及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本系各組
專業領域。
3、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三門必修課查核表,是否已繳交至系辦公室。
4、請同學備妥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
5、請同學與指導教授討論並安排學位考試:考試委員3人,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但不得
為主持人,主持人由出席委員互推舉之;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教授)以外之考試委員
且考試委員中應至少有1人為校外委員。
6、請同學確定口試日期與考試委員名單並預借口試場地後,最遲請在考試舉行日期
二週前,進入「校務資訊系統」⇒ 研究生學位考試 ⇒ 進行學位考試登錄作業。
7、請同學完成學位考試登錄作業後,請務必儘速繳交畢業口試相關表格(註)即可。
簡易流程
- 決定畢業口試日期及口試委員,口試委員以三位為上限(含指導教授)。
(共同指導教授聘請四位口試委員)
2、口試地點,由系辦統一安排會議室。
3、學生至校務資訊系統列印,繳交下列文件:
(1 ) 口試委員名冊(1份) (2)推薦書(1份) (口試當天再簽)
(3)審定書(1份) (口試當天再簽) (4)口試評分表 (口試委員有幾位就交幾份)
(5)口試委員聘函 (每位口試委員各 1 份)
(6)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1份)
4、口試當天由老師或學生來系辦領取口試費、交通費及口試相關表格。
5、口試完畢後,將口試相關表格,全部交回系辦。
口試費、交通費的簽名單、口試評分表正本、審定書影本(正本學生裝訂在論文上)
二. 口試委員以三位為上限(含指導教授),若有共同指導教授必須要有四位口試委員。
(1) 口試委員的餐費,每位口試委員以150元一個便當為準 (口試時間為中午11點及
下午5點口試者,系上方可補助口試餐費,統一發票開立統編為:46804804清華大學)
(2) 學校只有支付 3 位口試委員(含指導教授)的口試費及交通費,如果您要請
3 位以上的口試委員,第 4 位以後的口試費及交通費,需從計畫扣款。
畢業日期:皆為口試日期當月的最後一日。
(如:在 5月份任何一天口試,畢業證書的日期皆為 5/31,以此類推)
註:
1. 相關表格請至校務資訊系統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
填寫,經審核後,再將表格列印繳交至系辦莊小姐。
2. 相關表格的論文題目必須有中文及英文題目。
3. 口試委員聘函上必須載明口試地點,口試地點由系辦統一安排。
4. 口試委員聘函上的經歷欄,請填口試委員現在任職的單位,聘函由學生寄給口試委員,寄到現職單位。
5. 口試委員名冊上指導教授的姓名左上角須打 * 。
6.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系辦莊小姐,分機: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