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研究生『碩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3年8月1日 (口試截止日期:114年1月31日)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考試開始日期:114年2月1日 (口試截止日期:114年7月31日)
當學期結束至次學期開學註冊日前,欲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的同學,必須先完成提前註冊手續。
提前註冊申請表請至註冊組網頁各項表單下載填寫,並依序完成表單各欄位所需程序。
- 其他畢業相關規定,請參考註冊組『碩博士畢業』網址:http://registra.site.nthu.edu.tw/p/404-1211-5155.php
學位考試申請資格與流程說明:
研究生學位考試作業流程-碩士班:https://registra.site.nthu.edu.tw/var/file/211/1211/img/4449/GraduateThesis-masterstudent.pdf
- 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年以上,校訂必修課程「國立清華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 修課畢業學分數及科目是否符合畢業規定資格、以及論文題目與內容符合本系各組專業領域。
- 資訊工程學系碩士班三門必修課查核表,是否已繳交至系辦公室。
- 請同學備妥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
- 請同學與指導教授討論並安排學位考試:考試委員3人,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主持人,主持人由出席委員互推舉之;指導教授(含共同指導教授)以外之考試委員且考試委員中應至少有1人為校外委員。
- 請同學確定口試日期與口試委員名單並預借口試場地後,最遲請於口試舉行日期二週前,進入「校務資訊系統」⇒ 研究生學位考試 ⇒ 進行學位考試登錄作業。
- 請同學完成學位考試登錄作業後,請務必儘速繳交畢業口試相關表格(註)即可。
簡易流程
- 決定畢業口試日期及口試委員,口試委員以三位為上限(含指導教授)。 (共同指導教授聘請四位口試委員)
- 口試地點,口試會議室由系辦統一安排預借。
- 學生需要於校務資訊系統申請後,將下列文件(1-5由校務資訊系統下載交至系辦):
(1) 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交註冊組) (2) 推薦書一份 (口試當天再簽)
(3)審定書一份 (口試當天再簽) (4) 口試評分表(每位口試委員各一份)
(5)碩士班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 (6) 口試委員聘函(請自行寄給口試委員)
(7)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一份(口試當天交指導教授簽名)
- 口試當天由老師或學生來系辦領取口試費、交通費及相關表格。
口試完畢後,將下列文件交回系辦:
(1) 推薦書、審定書影本各一份(正本裝訂在論文上) (2) 口試評分表(成績上不可簽名)
(3) 碩士班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論文審查、口試、交通費印領清冊等相關表格
(4) 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之原創性比對報告(存成pdf檔,檔名:學號_姓名
_Turnitin.pdf 寄給系辦莊小姐)
(5) 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掃描存成pdf檔,檔名:學號_姓名_學位論文符合
學術倫理聲明書.pdf 寄給系辦莊小姐)
口試委員
以三位為上限(含指導教授),若有共同指導教授必須要有四位口試委員。
- 口試委員的餐費,每位口試委員以150元便當為準(飲料、甜點皆無法報支), (口試時間為中午11點及下午5點口試者,系上方可補助口試餐費,統一發票開立統編為: 46804804清華大學)
- 口試委員之交通費用,依規定以台鐵自強號票價核發。考試委員如搭乘高鐵,請先通知系辦處理。通知系辦時請一併告知委員起訖車站,避免費用誤差。
- 學校只有支付 3 位口試委員(含指導教授)的口試費及交通費,如果您要請 3 位以上的口試委員,第 4 位以後的口試費及交通費,需從計畫扣款。
註:
- 相關表格請至校務資訊系統https://www.ccxp.nthu.edu.tw/ccxp/INQUIRE/填寫,論文題目必須有中文及英文題目經審核後,再將口試相關表格列印,繳交至系辦莊小姐。
2、口試委員聘函上必須載明口試地點,口試地點由系辦統一安排。
3、 口試委員聘函上的經歷欄,請填口試委員現在任職的單位,聘函由學生寄給口試委員,寄到現職單位。
4、 口試委員名冊上指導教授的姓名左上角須打 * 。
5、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系辦莊小姐,分機:31218,e-mail:meiling@cs.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