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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大學部書卷獎施行細則

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大學部書卷獎施行細則

111112日系務會議通過

  • 資訊工程學系(以下簡稱本系)依國立清華大學大學部書卷獎辦法(以下簡稱本校書卷獎辦法)訂定本施行細則。
  • 獎項成績排名採用該學期T分數。(T分數之定義,以「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i]」公告之內容與算法為主。)
  • 如遇多位同名次且人數超出獎勵名額時,依下列項目進行比序,並取名額至奬勵名額用完為止。
    1. 以該學期等級制成績平均(GPA)做為比序。
    2. 上述排序同名次者,以該學期總學分數排序。
    3. 上述排序若仍有同名次且人數超出獎勵名額時,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另開會議決定之。
  • 其他未盡事宜,按本校教務章則相關規定及本校書卷獎辦法處理。
  • 本施行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i]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成績作業要點」教務處提供檔案連結:https://academic.site.nthu.edu.tw/var/file/7/1007/img/4108/366143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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