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甲組學生出國交換相關辦法」

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大學部甲組學生出國交換生施行辦法

 

 100629日系務會議通過

 103917日系務會議通過

108619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 宗旨

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為補助大學部甲組學生出國擔任交換學生,特設立此計畫。

 

二、出國時間

    大四一學年。本系建議同學在出國前,修畢核心課程且確立專業領域,回國後可直接銜接碩士班課程。

 

三、留學資格

  1. 大學前四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  GPA 3.2  ()以上。
  2. 符合本校全球處交換學校所規定之語言能力要求。

 

四、申請時間

大三上學期開學前一週,向資工系辦提出申請。

 

五、留學計畫

  1. 本計畫與本校全球處交換學生計畫相同。然本系大學部甲組學生僅需通過本系留學資格審查,即取得交換學生資格,不再需本校全球處審核。
  2. 取得交換學生資格後,需遵守本校全球處後續流程與交流學校相關規定(請參考:本校全球處網頁本國學生如何成為交換生)

 

六、獎學金

依本校全球處交換學生辦理:獲獎學生需於本校註冊及繳交學雜費,然毋須繳交交流學校學雜費,本校並提供生活補助費。

註:104學年度起入學之甲組學生,獎學金比照本校出國交換生獎學金甄選辦法之菁英留學獎學金,依實際交換月數,每月補助1.5萬,補助金額至多一年。

 

七、流程

1.申  請:由本系主動通知符合資格同學。學生於申請截止日前,繳交申請書、語文成績證明及歷年成績單至系辦。

2.學校分配:依本校全球處交流學校分配辦法辦理。

3.入學準備:審定交流學校後,需於規定時間內填妥其他留學相關申請表,繳交至本校全球處。

4.回  國:繳交研修心得報告至資工系辦及本校全球處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