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甲組學生出國交換相關辦法」
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大學部甲組學生出國交換生施行辦法
100年6月29日系務會議通過
103年9月17日系務會議通過
108年6月19日系務會議通過
113年5月27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
國立清華大學資訊工程學系為補助大學部甲組學生出國擔任交換學生,特設立此計畫。
二、出國時間
大四一學年。本系建議同學在出國前,修畢核心課程且確立專業領域,回國後可直接銜接碩士班課程。
三、留學資格
- 比照本校「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選辦法」之申請資格辦理。
- 符合本校全球處交換學校所規定之語言能力要求。
四、申請時間
依據全球處規定時間提出申請(以當年度公告為主)。
五、留學計畫
- 本計畫與本校全球處交換學生計畫相同。
- 取得交換學生資格後,需遵守本校全球處後續流程與交流學校相關規定。
六、獎學金
依實際交換月數,本系每月補助1.5萬,補助金額至多一年,得兼領校內其他類似性質獎學金。
七、流程
- 申請條件及交換學校分配:依本校「國立清華大學出國交換生甄選辦法」辦理。
- 入學準備:審定交流學校後,需於規定時間內填妥其他留學相關申請表,繳交至本校全球處。
- 回 國:繳交研修心得報告至資工系辦及本校全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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